农药登记证号:PD20183141
登记证持有人:河南省开封克灵丰药业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剂型:微乳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山药 甜菜夜蛾 10-17克/亩 喷雾
甘蓝 甜菜夜蛾 4-5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于甜菜夜蛾卵孵化盛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进行防治,三龄以上可用推荐剂量之高剂量,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早上或傍晚时施药效果最好。3.本品用于甘蓝时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山药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应于山药甜菜夜低龄幼虫始发期施药1次,用水量每亩45—60公斤/亩,喷雾1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其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触杀作用,可以有效地渗入作物表皮组织,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山药甜菜夜蛾。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喝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增强γ一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水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4%。
核准日期: 2018-07-24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