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83018
登记证持有人:镇江先锋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剂型:水分散粒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甘蓝 甜菜夜蛾 15-25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遇强光易光解,请于下午5点后施药。若遇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甘蓝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从发酵产品阿维菌素Bla开始合成的杀虫剂,害虫接触药液后大量氯离子进入害虫的神经细胞,使细胞功能丧失,扰乱神经传导,发生不可逆转的麻痹,在3—4天内达到最高致死率。以胃毒作用为主,兼触杀活性。害虫接触药剂后立即停止取食,6—12小时麻痹至僵死。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施药时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2.本品对蜜蜂、鱼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3.施药器具用后立即清洗,未用完的药品,应妥善保存。用过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1.施药时若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如还不适,送医治疗。皮肤污染,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后送医治疗。2.若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若不慎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对症治疗。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不可倒置。储存应于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热源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储同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
核准日期: 2018-07-24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