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82984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海利尔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噻虫胺
剂型:悬浮种衣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小麦 蚜虫 470-700克/100千克种子 种子包衣
玉米 灰飞虱 3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种子包衣
玉米 蚜虫 400-800毫升/100千克种子 种子包衣
玉米 蛴螬 400-800毫升/100千克种子 种子包衣
玉米 金针虫 400-800毫升/100千克种子 种子包衣
花生 蛴螬 400-600毫升/100千克种子 种子包衣
使用技术要求:
手工包衣:按推荐制剂用药量加入清水,倒入种子上充分翻拌,待种子均匀着药后,倒出摊开置于通风处,阴干后播种。机械包衣:按推荐制剂用量加适量清水,将药液调成浆状液;选用适宜的包衣机械,调整机械的药种比进行包衣处理。
产品性能:
该产品属新烟碱类杀虫剂,是一种活性高、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的广谱杀虫剂。作用机理是结合位于神经后突触的烟碱乙酰胆碱受体。
注意事项:
1.拌种和播种时应穿保护性作业服,戴口罩、手套等,严禁吸烟和饮食。2.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 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用药后应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及其它可能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位。4.处理后的种子禁止供人畜食用,也不要与未处理种子混合或一起存放。5.本品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胸闷等。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到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到医院治疗。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 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4.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7-24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