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182122 |
| 登记证持有人:河北八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 剂型:微乳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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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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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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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4毫升/亩 |
喷雾 |
| 芒果树 |
蓟马 |
2500-35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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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推荐亩用水量30—60公斤/亩;本品在芒果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2.本品应于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使用,均匀喷雾;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开始施药,施药间隔期为 7—10 天,均匀喷雾;于芒果树蓟马低龄若虫期施药,均匀喷雾。3.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在紫外光照射下易降低药效,请于晴天傍晚施药。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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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其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还有一定的渗透性。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水稻稻纵卷叶螟、芒果树蓟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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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3.本品对蜜蜂等陆生生物、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对天敌风险高,桑园蚕室附近和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避免药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中毒。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2.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3.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4.不得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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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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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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