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82054
登记证持有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噻虫胺
剂型:悬浮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水稻 稻飞虱 15-25毫升/亩 喷雾法
韭菜 韭蛆 100-125毫升/亩 灌根
使用技术要求:
1.使用本药剂防治水稻稻飞虱时,按推荐剂量,于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盛期施用,叶面均匀喷雾,用水量30—60公斤/亩。2.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4.使用本药剂防治韭菜韭蛆时,按推荐剂量,于韭蛆低龄幼虫盛发初期灌根1次,用水量240—450公斤/亩。5.在韭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6.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产品性能:
该产品属新烟碱类杀虫剂,是一种活性高、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的广谱杀虫剂。作用机理是结合位于神经后突触的烟碱乙酰胆碱受体,进而阻断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传导,造成昆虫麻痹死亡。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韭菜韭蛆。
注意事项:
1.喷药时要遵守国家《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手册。施药时穿胶鞋,戴橡胶手套和口罩并穿工作服。施药时不得进食、喝水、吸烟。施药后要及时清洗。2.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或在荷塘等水体洗涤施药器具,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3. 使用时要注意对蜜蜂、蚕的不利影响,禁止在周围有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使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4.本品为新烟碱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农药混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胸闷等。中毒急救: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到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到医院治疗。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仍有不适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6.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藏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和种子等商品同贮同运。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4.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6-28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