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82041 |
登记证持有人:郑州郑氏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噻虫·吡蚜酮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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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75%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60%
噻虫嗪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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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水稻 |
稻飞虱 |
5-6克/亩 |
喷雾 |
观赏月季 |
蚜虫 |
5-7.5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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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喷雾使用,兑水量15—30公斤/亩,间隔10天左右为宜,本品在水稻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8天。2.于观赏月季蚜虫发生始盛期期喷雾1次,兑水量30—40公斤/亩。3.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时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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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吡蚜酮和噻虫嗪两种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复配而成,吡蚜酮具有独特的口针阻塞效应,害虫一经取食迅速抑制进食;噻虫嗪是烟碱类低毒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两者复配可有效防治水稻稻飞虱,观赏月季蚜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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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避免刺激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切勿吸烟或饮食。使用后及时洗手。2.本品对蜜蜂、赤眼蜂和家蚕有毒,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切勿将本品或其空容器弃于水田、湖泊、沼泽、河流等水体中。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6.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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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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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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