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81689 |
登记证持有人:柳州市惠农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呋虫胺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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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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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柚子树 |
介壳虫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水稻 |
稻飞虱 |
30-40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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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盛期按标签推荐制剂用药量兑水喷雾用药,用水量在50—60公斤/亩,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兑水均匀喷雾。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30天。2.用于防治柚子树介壳虫应于介壳虫若虫始盛期施药1次,按标签推荐剂量兑水均匀喷雾。在柚子树上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春季干旱地区,柑橘树、油菜等开花期及开花前60天不要用药,避开蜜蜂采蜜期,以保护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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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呋虫胺为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的兴奋剂,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具有较强的内吸活性,兼具触杀、胃毒作用,可以被植物吸收并向顶传导,能杀卵、成虫、幼虫,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柚子树介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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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4.施药地块及其周围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5.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误服后未经医生允许,切勿催吐,如病人可吞咽,可适量饮水。本品尚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3.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饮料、粮食等混合储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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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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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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