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81606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双氯磺草胺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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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双氯磺草胺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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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2-4克/亩 |
土壤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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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大豆播后苗前,土壤均匀喷雾,兑水量30—50公斤/亩。2.施药时注意药量准确,做到均匀喷洒,尽量在无风无雨时施药,避免雾滴飘移危害周围作物。3.南方地区低温阴雨时,不宜使用高剂量。4.每季最多使用1次。5.合理安排后茬作物,保证安全间隔时间,后茬不宜种植苋菜、蔬菜等敏感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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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胺类除草剂,通过杂草叶片、鞘部、茎部或根部吸收,在生长点累积,抑制乙酰乳酸合成酶,无法合成支链氨基酸,进而影响蛋白质合成,最终影响杂草的细胞分裂,造成杂草停止生长,黄化,然后枯死。用于防除治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凹头苋、反枝苋、马齿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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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注意采用合理的栽培措施,最好起垄种植,与敏感作物套种的大豆田慎用;注意避免飘移对邻近敏感作物造成药害;合理安排后茬作物,保证安全间隔时间。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包装件应储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运输时,确保不泄漏、不损坏、不倒塌,并要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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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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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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