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181245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噻虫胺 |
| 剂型: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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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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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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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梨树 |
梨木虱 |
3300-5000倍液 |
喷雾 |
| 韭菜 |
韭蛆 |
100-125毫升/亩 |
灌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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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梨树梨木虱孵化初期喷雾施药,可施药2次,施药间隔期7—10天;于韭菜韭蛆低龄幼虫盛发初期灌根施药1次,兑水量240—45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韭菜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4.本品在梨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在韭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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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其作用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具有触杀、胃杀和内吸活性。对梨树梨木虱和韭菜韭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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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混合使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药,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并携此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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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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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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