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81038
登记证持有人:燕化永乐(乐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阿维·噻唑膦
剂型:微乳剂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总有效成分含量: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48%     噻唑膦9.5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根结线虫 1000-2000毫升/亩 灌根
山药 根结线虫 1000-2000毫升/亩 灌根
黄瓜 根结线虫 1500-1800毫升/亩 灌根
使用技术要求:
1.黄瓜根结线虫:黄瓜瓜蔓长0.5米时灌根,每亩按以上制剂量兑水750千克灌根施药(每株200—250毫升药液)。2.每季作物生长期施药一次。3.姜根结线虫:于姜出苗后,第一次培土前灌根施药一次。亩用水量400—600公斤/亩。4.山药根结线虫:于山药出苗后,蔓高一米左右,兑水稀释灌根一次。亩用水量400—600公斤/亩。5.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姜、山药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阿维菌素是生物源类根结线虫防治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根部线虫幼虫。噻唑膦为触杀性和内吸传导型杀线虫剂,用低剂量就能阻碍线虫的活动,防止线虫对植物根部的侵入。
注意事项:
1.施药前应将大块土壤打碎以保证药效。2.在瓜蔓长0.5米时灌根,结合浇水均匀浇灌药液。3.使用方法不当,超量使用时容易引起药害,请严格按照标签规定剂量正确使用。4.施药时应做好防护,穿戴作业服及手套,施药后及时清洗。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为复配制剂,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若主要为为阿维菌素中毒,在病人清醒状态下,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若主要为噻唑膦中毒,饮水催吐后,立即送医院就诊,解毒剂为阿托品。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2.本品贮存应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建议加锁保管;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3.运输时应注意防晒、防潮、防雨,搬运时轻搬轻放。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3-16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