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180947 |
| 登记证持有人:安徽美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咪鲜·稻瘟灵 |
| 剂型:乳油 |
|
毒性及其标识:
|
| 总有效成分含量:48%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稻瘟灵36%
咪鲜胺12%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80-9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开始施药,间隔7~10天再施药一次,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菌剂,咪鲜胺是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稻瘟灵是通过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而起作用,二者混配,对预防和治疗水稻稻瘟病有防效。
|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蚕室及桑园附近、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配用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用药后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洗净手部、脸部及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分。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特效解毒剂。1、不慎药液接触皮肤, 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2、不慎药液接触眼睛, 用清水彻底冲洗眼睛。3、不慎误服,立即携标签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去除污物,注意生命体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本品属易燃液体,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
|
核准日期:
2018-03-16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