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80893 |
登记证持有人:苏州遍净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噻虫嗪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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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嗪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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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丝瓜 |
潜叶蝇 |
23-30克/亩 |
喷雾 |
枸杞 |
蚜虫 |
2000-2500倍液 |
喷雾 |
水稻 |
稻飞虱 |
3.7-4.3克/亩 |
喷雾 |
火龙果(温室) |
介壳虫 |
稀释4000-5000倍液 |
喷雾 |
豇豆 |
蓟马 |
15-20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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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枸杞蚜虫发生初期施药1次,施药方法为喷雾。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初发期或若虫盛发初期,兑水45公斤/亩,喷雾使用。于火龙果(温室)介壳虫若虫孵化初期喷雾1次。于丝瓜潜叶蝇卵孵高峰至低龄幼虫高峰期,兑水45公斤/亩,喷雾1次。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防治枸杞蚜虫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防治水稻飞虱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防治火龙果(温室)介壳虫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21天。防治丝瓜潜叶蝇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7天。4.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3天。5.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6.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枸杞、豇豆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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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第二代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可防治枸杞蚜虫、水稻稻飞虱、火龙果(温室)介壳虫、丝瓜潜叶蝇、豇豆蓟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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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2.避免与强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减少药效。3.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桑园以及水塘附近禁止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使用后用肥皂洗净手和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携标签就医。1.吸入中毒:立即将中毒者转移到空气清新的地方。如果出现呼吸困难,请实施人工呼吸并立即送往医院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下被污染的衣物和鞋子,并用大量清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3.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充分冲洗眼睑,至少15分钟,如果有持续疼痛感,请到医院就诊。4.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作洗胃处理,保持安静,对症治疗。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将本品密封后储藏于黑暗、阴凉、通风处。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储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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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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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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