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80492 |
登记证持有人:河南瀚斯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噻虫胺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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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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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水稻 |
稻飞虱 |
6-8毫升/亩 |
喷雾 |
韭菜 |
韭蛆 |
100-125毫升/亩 |
灌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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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盛期施用,每亩喷药液量50—60升,叶面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2次。4.韭蛆低龄幼虫发生期灌根一次,用水量240—450公斤/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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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该产品属新烟碱类杀虫剂,是一种活性高、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的广谱杀虫剂。作用机理是结合位于神经后突触的烟碱乙酰胆碱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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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喷药时要遵守国家《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手册。施药时穿胶鞋戴橡胶手套和口罩并穿工作服。施药时不得进食、喝水、吸烟。施药后要及时清洗。2.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或在河塘中洗涤器械,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或随意丢弃。4.使用时要注意对蜜蜂、蚕的不利影响,禁止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使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5.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或丢弃。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7.本品对鱼和水生生物有毒,勿将药剂及废液弃于池塘、河流、湖泊中,不能在河塘等水域及水产养殖区和养鱼的水稻田中施用。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8.对家蚕高毒,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止使用,使用时要注意对蜜蜂和鸟类的影响。9.注意田间须保留一定深度的水层。10.开花作物期禁用。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胸闷等。中毒急救: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 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4.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5.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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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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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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