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80364 |
登记证持有人: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24-表芸苔素内酯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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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24-表芸苔素内酯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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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苹果树 |
调节生长 |
4000-6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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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适宜的施药时期为苹果树谢花后、幼果期、果实膨大期,施药1-3次,施药时应注意均匀、周到。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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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使植物细胞分裂和延长的双重作用,促进根系发达,增强光合作用,提高作物叶绿素质量分数,促进作物对肥料的有效吸收,辅助作物劣势部分良好生长。在登记剂量下对苹果调节生长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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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 本产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3.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产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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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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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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