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72922 |
登记证持有人:郑州大农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乙羧氟草醚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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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羧氟草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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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30-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花生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25-3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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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夏大豆苗后2—3片复叶期,阔叶杂草2—5叶期,兑水均匀茎叶喷雾;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阔叶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2.花生田出苗后,阔叶杂草2—5叶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40—60公斤/亩。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禁止施药。4.本品用于夏大豆田和花生田时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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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二苯醚类选择性触杀型苗后除草剂,抑制原卟啉氧化酶,破坏杂草光合作用。可有效防除夏大豆田鸭跖草、藜、苋、蓼、苍耳、马齿苋、田旋花等一年生阔叶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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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以免对下茬作物造成影响。2.在高温或低洼排水不良、低温高湿、长期积水、病虫危害影响大豆生育环境条件下,施用本品易对大豆造成药害,但1周后可恢复正常,不影响后期生长和产量。3.施药后,大豆会发生触杀性灼伤,施药2周后恢复,不影响产量,不要在花期用药。4.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间套或混种有敏感阔叶作物的夏大豆田,不能使用本品。7.禁止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眼睛溅入: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误服:严禁引吐,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或热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贮存或运输需专门车辆运输,注意轻拿轻放,避免倒置;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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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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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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