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72844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咪唑乙烟酸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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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唑乙烟酸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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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8-10克/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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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大豆真叶期至2片复叶期、杂草1~4叶期施药, 若杂草数量大且草龄较大,应选用高剂量。
2、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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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咪唑乙烟酸属咪唑啉酮类除草剂,通过抑制乙酰羟酸合成酶而杀死杂草。制剂主
要用于土壤喷雾处理,防治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及阔叶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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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配药时应穿戴手套,配药后应洗净双手。 施药时:必须穿戴保护衣物、
口罩、眼罩;避免药剂接触皮肤、眼睛、口鼻;避免吸入液雾。
2.避免直接喷施普施特药物于水中或水源中。 施药后:换洗喷药用衣物;
使用过的空瓶或空罐,必须用水冲洗三次后埋掉。
3.按此标签推荐的方法使用咪唑乙烟酸,合理安排后茬作物,12个月后,
后茬可以种春小麦,玉米或大豆。不要在使用咪唑乙烟酸后36个月内,种
植甜菜、油菜、谷子、西瓜、籽瓜、马铃薯、蔬菜等作物。
4.勿将使用剩下的药液及清洗药罐的液体倒入河流及池塘中。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眼睛、上呼吸道刺激等。
2.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误入眼要及时用清水冲洗至
少15分钟,若仍有不适,携标签就医。
3.误服,勿催吐,应立即送医院诊治。
4.尚无特效解毒剂,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防止阳光直射。用塑料容器
贮存,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 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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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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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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