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72823
登记证持有人: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苯甲·嘧菌酯
剂型:悬浮剂
毒性及其标识:
总有效成分含量:325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200克/升     苯醚甲环唑125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三七 黑斑病 40-50毫升/亩 喷雾
大蒜 锈病 30-40毫升/亩 喷雾
炭疽病 40-60毫升/亩 喷雾
山药 褐斑病 20-25毫升/亩 喷雾
桃树 炭疽病 1500-2500倍液 喷雾
水稻 稻瘟病 30-50毫升/亩 喷雾
油茶树 炭疽病 800-1500倍液 喷雾
石榴树 叶斑病 1500-2000倍液 喷雾
芒果树 炭疽病 1500-2000倍液 喷雾
豇豆 炭疽病 40-60毫升/亩 喷雾
贝母 黑斑病 40-50毫升/亩 喷雾
金银花 白粉病 1000-2000倍液 喷雾
食用玫瑰 白粉病 20-4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稻瘟病:于病害发生前或刚见零星病斑时开始用药,间隔7—10天再喷施一次,兑水量30—60公斤/亩。2.贝母黑斑病:于发病前施药,可施药2次,施药间隔7天,兑水量30公斤/亩。3.油茶树炭疽病:于发病初期施药,可施药2—3次,施药间隔7—10天。4.桃树炭疽病:于桃树幼果期、桃树炭疽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可连续施药3次,施药间隔10天。5.食用玫瑰白粉病:于发病初期施药,可施药2次,施药间隔10天,兑水量40公斤/亩。6.大蒜锈病:于发病初期施药,可施药2次,施药间隔10天,兑水量30—40公斤/亩。7.姜炭疽病: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可施药3次,施药间隔7—10天,兑水量30公斤/亩。8.豇豆炭疽病: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可施药3次,施药间隔7—10天,兑水量40—50公斤/亩。9.金银花白粉病:于发病初期施药,可施药2次,施药间隔7—10天。10.芒果树炭疽病:于发病初期施药,可施药3次,施药间隔7—14天。11.山药褐斑病: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可施药3次,施药间隔7—10天,兑水量30—60公斤/亩。12.石榴树叶斑病:于病害发生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可施药3次,施药间隔7—10天。13.三七黑斑病:于发病初期或发病前施药,可施药3次,施药间隔7—10天,兑水量40公斤/亩。14.大风天或预计药后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15.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特色小宗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16.安全间隔期:水稻21天,贝母7天,油茶树14天,桃树14天,食用玫瑰14天,大蒜14天,姜14天,豇豆3天,金银花14天,芒果树21天,山药28天,石榴树21天,三七6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水稻、贝母、食用玫瑰、大蒜和金银花2次,油茶树、桃树、姜、豇豆、芒果树、山药、石榴树和三七3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复配的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病害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2.本品不能与有机磷类农药混用。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6.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远离火源、热源。本品应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切勿倒置。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7-11-21
重新核准日期: 2024-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