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71921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云帆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苯醚甲环唑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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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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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丝瓜 |
白粉病 |
17-21克/亩 |
喷雾 |
菊花 |
白粉病 |
15-20克/亩 |
喷雾 |
西葫芦 |
白粉病 |
27-40克/亩 |
喷雾 |
香蕉 |
叶斑病 |
3000-4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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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适宜在香蕉叶斑病发病初期进行施药,一般连续施药3次,施药间隔期为7—1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本产品应于食用菊花白粉病和观赏菊花白粉病发病初期施药,亩用水量为40—50公斤,可施药2次,施药间隔期为7—10天。3.在西葫芦白粉病发病初期进行施药,一般连续施药2次,用水量30—50公斤/亩,施药间隔期为5—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4.在丝瓜白粉病发病初期进行施药,一般连续施药2次,用水量30—50公斤/亩,施药间隔期为5—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5.注意喷雾均匀、周到。6.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7.在香蕉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40天,在食用菊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在西葫芦、丝瓜安全间隔期为7天。8.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菊花等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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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保护、治疗和内吸活性,是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抑制细胞壁甾醇的生物合成,阻止真菌的生长。用于防治香蕉叶斑病和菊花白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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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不宜与铜制剂混用,避免在低于10℃和高于30℃储存。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沾附: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2.眼睛溅入,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3.吸入,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4.误食:立即用清水漱口,无特殊解毒剂,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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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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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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