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71839
登记证持有人:美国拜沃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矿物油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矿物油9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杨梅树 介壳虫 50-150倍液 喷雾
柑橘树 介壳虫 100-2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介壳虫低龄若虫盛发期喷雾施药,叶片正反面喷雾,注意均匀。2.用药应随配随用,搅拌均匀,防止油水分层降低药效或导致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柑橘树上安全间隔期15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在杨梅树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方式为触杀,杀虫机理是在害虫体被上形成一层油膜,封闭气孔,导致害虫窒息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本品在花蕾期、花芽期及气温极低或极高期间慎用。3.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2.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至空气清新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3.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7-09-19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