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71751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四氯虫酰胺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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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氯虫酰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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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杨树 |
美国白蛾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玉米 |
玉米螟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玉米 |
草地贪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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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最佳时期为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高峰期至2龄幼虫期施药1次,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1次,玉米玉米螟、草地贪夜蛾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30—45公斤/亩茎叶均匀喷雾;杨树美国白蛾低龄幼虫始发期喷雾施药1次,全株均匀喷雾。2.每季作物最多施用1次,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甘蓝安全间隔期7天,玉米安全间隔期14天。3.本品为酰胺类杀虫剂,为避免抗性产生,推荐与不同作用机理的产品轮换使用。为提高药剂效果,建议使用时采用二次稀释法。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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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内吸性杀虫剂,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有一定的杀卵活性,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甘蓝甜菜夜蛾、玉米玉米螟和草地贪夜蛾、杨树美国白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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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2.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6.使用本品时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7.孕妇与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8.加强草地贪夜蛾对四氯虫酰胺的抗性监测。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药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误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适就医。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误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若仍有不适时,请及时就医。误服:如有不适,请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包装件应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热源。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粮食、饮料等混放混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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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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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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