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71714 |
登记证持有人:上海悦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阿维·虫螨腈 |
剂型:悬乳剂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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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20%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2%
虫螨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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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甘蓝 |
斜纹夜蛾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芥蓝 |
小菜蛾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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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用于防治斜纹夜蛾时,应在斜纹夜蛾发生初期喷雾;用于防治小菜蛾时,应于小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以推荐剂量兑水均匀喷雾施药一次,注意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3. 安全间隔期:甘蓝10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芥蓝10天,每季最多施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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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阿维菌素是一种放线菌发酵产生的具有杀虫杀螨活性的物质,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虫螨腈为新型吡咯类杀虫杀螨剂。对多种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两者混配增效明显,对斜纹夜蛾、小菜蛾有较好防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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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对眼睛有轻度至中度刺激性对皮肤有轻度刺激性,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药液。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和吃东西等,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鸟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 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4.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过量误服可导致腹泻发生。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若仍有刺激感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
3.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本品无特殊的解毒药。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保持装有药液的容器密封。2. 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 不得与食物、种子、粮食、饲料混放。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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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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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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