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71589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1-甲基环丙烯
剂型:粉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1-甲基环丙烯0.0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苹果 保鲜 15-25克/立方米 密闭薰蒸
使用技术要求:
使用本品前先计算包装箱的体积,即测量包装箱的长、宽、高,将三个数值相乘,得到包装箱的体积。根据包装箱的体积,使用时参照推荐的产品用量。果实应在适合的成熟度时采收;采后尽快使用本品处理。纸箱中若使用保鲜袋,建议进行打孔处理,以免二氧化碳积累造成伤害。将合适数量的药包放入保鲜袋后扎紧或折叠袋口。若不使用保鲜袋,在放入本品后,把纸箱盖封上即可。使用后,对于即采即销的,建议预冷后运输或采用冷藏车运输;如需贮藏,应尽快按照冷藏管理流程入库,并注意贮藏期间的二氧化碳管理。
产品性能:
本产品遇水后释放出的1-甲基环丙烯气体可通过有效束缚植物的乙烯接受器,减缓苹果衰老的速度,延长苹果的新鲜期和贮存期,保持苹果新鲜美观,使苹果在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保持较理想的新鲜水平。
注意事项:
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使用: 1. 避免药剂接触皮肤、眼睛、避免吸入; 2. 施药过程中注意个人防护、不吸烟、不饮食等,使用后洗干净手、脸等; 3. 药剂或其包装不得污染水源,包装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4.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进行人工呼吸;如不慎误食,喝适量清水,带标签就医,在医生未到之前不要进行催吐; 如眼睛或皮肤接触,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对症处理。 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藏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远离火源、热源,并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上锁; 不能与化肥、种子、食品、饮料、动物饲料等同贮同运; 运输时注意不要损坏包装。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7-08-21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