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70738 |
登记证持有人:巴斯夫植物保护(江苏)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唑醚·氟酰胺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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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42.4%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唑菌酰胺21.2%
吡唑醚菌酯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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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三七 |
黑斑病 |
15-30毫升/亩 |
喷雾 |
人参 |
黑斑病 |
15-30毫升/亩 |
喷雾 |
洋葱 |
紫斑病 |
15-30毫升/亩 |
喷雾 |
火龙果 |
褐腐病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猕猴桃树 |
褐斑病 |
2000-4000倍液 |
喷雾 |
番茄 |
叶霉病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番茄 |
灰霉病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芒果 |
炭疽病 |
2500-3500倍液 |
喷雾 |
草坪 |
币斑病 |
40-70毫升/亩 |
喷雾 |
草莓 |
灰霉病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草莓 |
白粉病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葡萄 |
灰霉病 |
2500-4000倍液 |
喷雾 |
葡萄 |
白粉病 |
2500-5000倍液 |
喷雾 |
西洋参 |
黑斑病 |
15-30毫升/亩 |
喷雾 |
西瓜 |
白粉病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观赏月季 |
白粉病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辣椒 |
炭疽病 |
20-26.7毫升/亩 |
喷雾 |
香蕉 |
黑星病 |
2000-3000倍液 |
喷雾 |
马铃薯 |
早疫病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马铃薯 |
黑痣病 |
30-40毫升/亩 |
沟施、喷洒种薯 |
黄瓜 |
灰霉病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黄瓜 |
白粉病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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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1.番茄,发病前或初期开始用药,兑水量45公斤/亩,间隔7—14天连续施药,每季作物最多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3天。2.草莓,发病初期开始用药,兑水量45—60公斤/亩,间隔7—10天连续施药,每季作物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7天。3.葡萄,发病前或始见病害时开始用药,间隔10—14天连续用药,每季作物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7天。4.辣椒,发病初期用药,兑水量45公斤/亩,间隔7—10天连续用药,每季作物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3天。5.西瓜,发病前或始见病害时开始用药,兑水量45公斤/亩,间隔7—10天连续用药,每季作物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7天。6.黄瓜,发病初或始见病害时开始用药,兑水量45公斤/亩,间隔7—10天连续用药,每季作物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3天。7.马铃薯早疫病,发病前或始见病害时开始用药,兑水量45公斤/亩,间隔7—10天连续用药,每季作物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14天。8.马铃薯黑痣病,在马铃薯播种时,按推荐剂量将药液均匀喷雾在薯块上和播种沟内,兑水量约45公斤/亩,每季作物施药1次。9.芒果树:发病前或始见病害时开始用药,间隔10天连续用药,每季作物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14天。10.香蕉树,始见病害时开始用药,间隔10—15天连续用药,每季作物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21天。11.火龙果,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开始用药,间隔7—10天连续用药,每季作物用药3次,安全间隔期7天。12.月季,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开始用药,视发病情况,如多次用药,施药间隔期7—14天。13.人参、三七、西洋参,发病前或者发病初期用药,兑水量45—60公斤/亩,间隔7—10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3次,安全间隔期28天。14.猕猴桃发病前或者发病初期用药,间隔7—10天用药,每季作物最多用药3次,安全间隔期10天。15.草坪发病前或者发病初期用药,兑水量45—60公斤/亩,间隔14—28天用药,连续用药2次。16.洋葱紫斑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兑水量45—60公斤/亩,可用药3次,间隔7—10天施药1次,每季作物用药3次,安全间隔期10天。17.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18.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以达到药液喷到叶面湿润又刚好不滴水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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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氟唑菌酰胺为琥珀酸脱氢酶抑制剂,具有内吸传导作用,兼具保护和治疗活性,可防治多种作物上的多种真菌性病害。吡唑醚菌酯是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活性成分,能控制白粉病、炭疽病和灰霉病等真菌病害,有效成分在叶肉组织内扩散,并在叶片上形成沉降药膜,与蜡质层紧密粘连,能控制叶片中的病原孢子,兼具预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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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药剂应现用现配,配好的药液应立即使用。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暴露,吸入有害气体、雾液或粉尘。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5.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药液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并就医。2.不慎药液接触眼睛,用清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并就医。3.不慎误服,可饮水,勿引吐。并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4.医生使用:对症治疗,去除污物,注意生命体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药剂储存于原容器中,保持容器处于密封状态,并贮存在低温、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及热源。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储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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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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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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