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70533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宇龙药业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肟菌·戊唑醇
剂型:水分散粒剂
毒性及其标识:
总有效成分含量:7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戊唑醇50%     肟菌酯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大蒜 叶枯病 15-20克/亩 喷雾
山核桃树 干腐病 1000-1500倍液 喷雾
山药 炭疽病 10-15克/亩 喷雾
水稻 纹枯病 12.5-15克/亩 喷雾
芒果树 炭疽病 750-15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用于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进行喷雾处理,可施药2次,间隔7—14天,兑水量40—50公斤/亩;山药炭疽病发病初期进行常规喷雾施药,可用药2次,间隔7—10天施药1次,用水量60公斤/亩;大蒜叶枯病发病初期进行喷雾处理,可施药2次,间隔7—10天,兑水量30—45公斤/亩;芒果树炭疽病发病初期进行喷雾处理,可施药3次,间隔10—15天;山核桃树干腐病发病初期进行喷雾处理,视病害发生情况施药2—3次,间隔10—15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山药作物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大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在芒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在山核桃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山药、大蒜、芒果树和山核桃树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由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肟菌酯和三唑类杀菌剂戊唑醇复配而成,既具有保护作用又具有治疗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水稻纹枯病、山药炭疽病、大蒜叶枯病、芒果树炭疽病和山核桃树干腐病有效。
注意事项:
1.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切勿在施药期间饮水、进食、抽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2.配药和施药时,应戴防渗手套,戴面罩和眼罩,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到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如果呼吸停止,需要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溶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于通风、干燥、阴暗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运同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远离热源或火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7-04-10
重新核准日期: 202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