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170435 |
| 登记证持有人:兴农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乙烯利 |
| 剂型:可溶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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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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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烯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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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催熟 |
300-400倍液 |
喷雾 |
| 菠萝 |
催熟 |
300-4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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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80%的棉铃生长超过45天,日高气温20度以上使用。北方棉区在枯霜前20天左右,棉花80%吐絮期使用。 施过该药的田块,收获后应耕翻,否则会影响后茬作物的生长。切忌施药后大水漫灌和过量使用氮肥。2.菠萝催熟,于菠萝成熟期,采收前施药1次,注意喷雾要均匀。3.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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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乙烯利是促进成熟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在酸介质中十分稳定,而在pH4以上,则分解释放出乙烯。一般植物细胞液的pH皆在4以上,乙烯利经由植物的叶片、树皮、果实或种子进入植物体内,然后传导到起作用的部位,便释放出乙烯,能起内源激素乙烯所起的生理功能,如促进果实成熟及叶片、果实的脱落,矮化植株,改变雌雄花的比率,诱导某些作物雄性不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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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放及混用,以免分解失效。2.本品对天敌生物有风险,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止施药;本品对小麦、玉米、黄瓜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3.本品对金属施药器具有一定的腐蚀作用,使用结束后,应立即清洗干净,切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为强酸性溶液,对皮肤、黏膜、眼睛有强烈的刺激作用,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护目镜、穿防护服。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480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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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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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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