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70390 |
登记证持有人:潍坊万胜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甲维·高氯氟 |
剂型:微乳剂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
总有效成分含量:10%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
高效氯氟氰菊酯7%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烟草 |
斜纹夜蛾 |
6-8克/亩 |
喷雾 |
烟草 |
烟青虫 |
6-8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烟草烟青虫和斜纹夜蛾初发期施药,每亩兑水40—60公斤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烟草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
|
产品性能:
本品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复配杀虫剂,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其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害虫身体麻痹死亡。按推荐剂量使用本品能够有效地防治烟草烟青虫、斜纹夜蛾。
|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2.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残液及器具洗涤水切忌污染鱼塘、水池及水源。4.施药时应注意施药均匀。5.哺乳期妇女及儿童避免接触本品。6.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延缓抗性的产生。7.开花植物花期和桑园附近禁止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并及时携此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进行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
核准日期:
2017-03-09
|
重新核准日期:
2023-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