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70186 |
登记证持有人:青岛正道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噻呋酰胺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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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呋酰胺24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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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水稻 |
纹枯病 |
17.5-22.5毫升/亩 |
喷雾 |
韭菜 |
白绢病 |
60-80毫升/亩 |
灌根 |
高粱 |
叶斑病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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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抽穗前20天或发病初期施药,纹枯病发病严重时,使用登记推荐剂量的高量。韭菜白绢病发病前期或发病初期灌根,配药前务必充分摇匀。在高粱上防治叶斑病,应在发病初期叶面喷施1次。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最多使用3次。在韭菜、高粱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4.亩用水量:水稻40—60公斤,韭菜60—90公斤,高粱40—5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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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内吸传导性,有预防和治疗双重功效,可防治水稻纹枯病、韭菜白绢病和高粱叶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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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配药前务必充分摇匀本品。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1眼睛溅入:保持眼睛张开,用水缓慢淋洗15到20分钟。就医诊治。2.误食:如出现不适请就医。3.皮肤沾附:脱掉受污染衣物。用肥皂和大量的水冲洗皮肤15到20分钟。就医诊治。使用过的衣物再用之前要清洗干净。4.误吸:转移置空气清新处。本品无特定解毒药物。请医生对症治疗,就诊时请携带产品包装或标签。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密封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3.储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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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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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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