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70072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万豪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吡虫啉
剂型:颗粒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烟草 蚜虫 450-650克/亩 穴施
韭菜 韭蛆 1000-1500克/亩 拌土撒施
使用技术要求:
1. 在韭菜韭蛆发生初期施药,按登记剂量拌细沙撒施于沟内,撒施后立即覆土。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作用机理是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对防治韭菜韭蛆有较好效果。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则使用本品,做好安全防护。2.在韭菜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1次。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对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键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药,如误服,应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7-01-07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