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61019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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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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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桃树 |
梨小食心虫 |
1200-1800倍液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20-25毫升/亩 |
喷雾 |
芋头 |
斜纹夜蛾 |
29-37毫升/亩 |
喷雾 |
菊科观赏花卉 |
烟粉虱 |
9-13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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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稻纵卷叶螟在卵孵化盛期至1—2龄幼虫发生期施药,兑水量40—50公斤/亩喷雾,根据虫情间隔7—10天施药。施药时田间保持3—5厘米水层,施药后保水3—5天。2.芋头斜纹夜蛾在卵孵高峰至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兑水量50公斤/亩喷雾。3.烟粉虱在卵孵盛期至幼虫发生期施药,兑水量50公斤/亩喷雾。4.桃树梨小食心虫于产卵至卵孵高峰期施药。5.喷雾要求均匀周到。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勿喷。6.水稻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芋头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桃树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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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该产品对害虫具有触杀及胃毒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芋头斜纹夜蛾、菊科观赏花卉烟粉虱、桃树梨小食心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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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对家蚕、鱼、水蚤、蜜蜂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洗净手部、脸部及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分。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等。急救措施:1.粘附皮肤后用肥皂水清洗。2.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3.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等同储同运。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4%。 |
核准日期:
20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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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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