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60701
登记证持有人:孟州广农汇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阿维菌素
剂型:微乳剂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甘蓝 小菜蛾 12.5-15毫升/亩 喷雾
豌豆 潜叶蝇 10-14毫升/亩 喷雾
黄芪 根结线虫 144-216毫升/亩 灌根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期施药,每亩兑水40—50公斤左右,搅拌后均匀喷雾。应于黄芪齐苗后灌根1次,兑水600公斤/亩为宜。应于豌豆潜叶蝇发生初期均匀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30—45公斤/亩。2.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黄芪1次。在豌豆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3.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作用机制是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而γ—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所以其致死作用较慢,可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黄芪根结线虫、豌豆潜叶蝇。
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2.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胶皮手套和口罩,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本品不可与其他强酸强碱性农药物质混用。5.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应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不慎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应立即用清水充分漱口,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勿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同储同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6-05-23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