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60658
登记证持有人: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杀螺胺乙醇胺盐
剂型:颗粒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螺胺乙醇胺盐0.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水稻 福寿螺 4.5-7.5千克/亩 撒施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移栽后7-10天,水稻福寿螺发生期施药。2.施药后三天之内不要将稻田水排入池塘或河流;3.水稻田施药后两天内暂不灌水,若施药后恰遇大雨,应视具体情况适当补充药液。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5.每季作物生长季节内施药次数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酰胺类杀螺剂,具有较强的杀螺和杀螺卵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福寿螺。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农药规程施药,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及口罩。施药时不得吸烟、饮水或进食,工作完毕用肥皂水洗手和身体裸露部位。2.本品对鱼、水生生物、蚕的毒性极高,使用本品时尽量避免与上述非靶标生物的接触,如不在桑园、蚕室、池塘等处及其周围使用本品,赤眼蜂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在鱼和虾蟹套养稻田禁用,用药后的田水不可马上排入鱼塘等水源,禁止药物及清洗药具的废水直接排入鱼塘等水源。 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4.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不能久存。 5.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以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经口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6-05-19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