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60114 |
登记证持有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苯甲·嘧菌酯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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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325克/升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200克/升
苯醚甲环唑125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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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大蒜 |
锈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姜 |
炭疽病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柑橘树 |
炭疽病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桃树 |
炭疽病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桃树 |
褐斑穿孔病 |
1500-2000倍 |
喷雾 |
水稻 |
纹枯病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油茶树 |
炭疽病 |
800-1500倍 |
喷雾 |
芒果树 |
炭疽病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贝母 |
黑斑病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金银花 |
白粉病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香蕉 |
叶斑病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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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使用本药剂防治香蕉叶斑病时,按推荐剂量,于病害发生前或发病初期用药,叶面均匀喷雾。每季最多用药3次,用药间隔期为7—14天,安全间隔期42天。2.防治水稻纹枯病,于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开始用药,可施药2次,间隔10天左右,兑水量45—60公斤/亩。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3.防治柑橘树炭疽病,于病害发生前或发病初期用药,可施药3次,间隔10天左右1次,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30天。4.防治桃树褐斑穿孔病时,在发病前或初期用药,每季最多用药3次,施药间隔期为5—10天,安全间隔期14天。5.防治油茶树炭疽病,于发病初期进行常规喷雾,可用药2—3次,间隔7—10天施药1次,最多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14天。6.防治贝母黑斑病,于发病前进行常规喷雾,用药2次,间隔7天施药1次,用水量30公斤/亩。最多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7.防治桃树炭疽病,于桃树幼果期、炭疽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进行喷雾处理,可施药3次,间隔10天左右。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8.防治大蒜锈病,应于大蒜锈病发病初期进行喷雾处理,可施药2次,间隔10天,用水量30—40公斤/亩。最多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9.防治姜炭疽病,应于姜炭疽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进行喷雾处理,可施药3次,间隔7—10天,用水量30公斤/亩,最多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10.防治金银花白粉病,应于金银花白粉病发病初期施药,可施药2次,间隔7—10天,最多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11.防治芒果树炭疽病,应于芒果炭疽病发病初期进行喷雾处理,可施药3次,间隔7—14天,最多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12.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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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用于防治香蕉叶斑病、水稻纹枯病、柑橘树炭疽病、桃树褐斑穿孔病、油茶树炭疽病、贝母黑斑病、桃树炭疽病、大蒜锈病、姜炭疽病、金银花白粉病和芒果树炭疽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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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需充分摇匀,按推荐剂量,兑水叶面均匀喷雾。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未用完的制剂应保存在原包装内,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用容器内。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不同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2.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2.勿与食品、饮料、动物饲料、粮食和种子同储同运。3.本品应密封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4.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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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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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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