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52392 |
登记证持有人:农圣生物技术(山东)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虫螨腈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360克/升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大葱 |
蓟马 |
10-13毫升/亩 |
喷雾 |
姜 |
甜菜夜蛾 |
10-13毫升/亩 |
喷雾 |
甘蓝 |
小菜蛾 |
9-14毫升/亩 |
喷雾 |
芦笋 |
蓟马 |
20-33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 在甘蓝小菜蛾发生初期用药,在姜甜菜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在大葱蓟马、芦笋蓟马始发期喷雾。 2.甘蓝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姜每季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大葱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10天;芦笋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3天。 3. 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对甘蓝小菜蛾、姜甜菜夜蛾和大葱、芦笋蓟马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2]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7]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呕吐、出汗等。重者抽搐。 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 3、如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状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以原包装放置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接照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
核准日期:
2015-10-23
|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