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52287 |
登记证持有人:新疆兴林农资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硫磺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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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硫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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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苹果树 |
叶螨 |
200-400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 |
白粉病 |
200-3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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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白粉病应于发病初期开始进行防治,间隔7-10天1次,连续喷雾2-3次,可有效控制病害;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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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无机硫杀菌剂,具有预防和保护作用。通过干扰细胞色素的氧化还原过程,从而达到抑菌和杀菌作用。对苹果树白粉病有较好防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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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不宜与硫酸铜等金属盐药剂等物质混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长期存放会有分层现象,摇匀后使用不影响药效。4、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戴好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6、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以免污染水源。7、硫磺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梨树、葡萄等作物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10、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全身性中毒作用较轻,对皮肤、粘膜刺激性较强,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触性皮炎。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应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并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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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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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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