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52232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中新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噻虫嗪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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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嗪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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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大葱 |
蓟马 |
3.6-7.2克/亩 |
喷雾 |
大蒜 |
根蛆 |
64.3-128.6克/亩 |
喷淋 |
水稻 |
稻飞虱 |
1-1.5克/亩 |
喷雾 |
芦笋 |
蓟马 |
7.1-14.3克/亩 |
喷雾 |
韭菜 |
蓟马 |
3.6-5.3克/亩 |
喷雾 |
韭菜 |
韭蛆 |
65-85克/亩 |
灌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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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若虫高峰期喷雾使用;在韭菜收割后2-3天,根部喷淋1次;在韭菜、大葱、芦笋蓟马发生初期喷雾施药;田间大蒜出现少量黄叶尖,根蛆始发期喷淋根部1次。2、本品在水稻作物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韭菜、大葱、芦笋、大蒜等作物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在韭菜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在大葱上的安全间隔期10天;在芦笋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在青蒜和蒜薹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在大蒜上安全间隔期为收获期。3、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4、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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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对水稻稻飞虱、韭菜韭蛆、大蒜根蛆和韭菜、大葱、芦笋蓟马等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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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的农药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2.避免与强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减少药效。3.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在开花植物开花期、蚕室、桑园以及水塘附近禁止使用,避免造成损失。6.施药时应穿戴好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用肥皂洗净手和脸。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8.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9.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鸟类等自然保护区禁用。10.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1.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3.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 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 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5. 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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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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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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