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52231
登记证持有人:新乡市莱恩坪安园林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阿维菌素
剂型:颗粒剂
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山药 根结线虫 3000-5000克/亩 沟施
黄瓜 根结线虫 3000-3500克/亩 沟施、穴施
使用技术要求:
1.在黄瓜上初见根结线虫为害期,用适量本品拌细土沟施或穴施。在山药播种前药土沟施。 2.田间用药是请避免药剂颗粒接触作物叶片,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降雨天,请勿施药。4.在黄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0天(仅限于露天栽培);在黄瓜和山药上每季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生物源类根结线虫防治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黄瓜和山药的根结线虫幼虫。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6.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如不慎经口摄入,在病人清醒状态下,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9-23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