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52072 |
登记证持有人: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噻虫嗪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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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嗪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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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丝瓜 |
潜叶蝇 |
23-30克/亩 |
喷雾 |
天麻 |
蚜虫 |
6-10克/亩 |
喷雾 |
柑橘树 |
介壳虫 |
4000-5000倍液 |
喷雾 |
水稻 |
稻飞虱 |
3-4克/亩 |
喷雾 |
火龙果(温室) |
介壳虫 |
4000-5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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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飞虱,于低龄若虫始盛期施药,施药间隔期为7—10天,兑水量为40—60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2.防治柑橘树介壳虫,于若虫始盛期施药,施药间隔期为10—15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3.防治火龙果(温室)介壳虫,于若虫孵化初期喷雾施药,每季作物最多施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4.防治丝瓜潜叶蝇,于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兑水量45—50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5.防治天麻蚜虫,于蚜虫发生盛期进行施药,兑水量为15—50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天麻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6.施药后的地块24小时内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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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及触杀作用。施药后,可被作物根或叶片迅速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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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配药施药时,应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戴帽子、口罩、手套、防护手套。3.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5.开花植物花期和桑园、蚕室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果刺激持续,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此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加锁保存,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3.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0℃或高于35℃。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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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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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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