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51866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省长清农药厂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茚虫威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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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茚虫威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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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7.5-20毫升/亩 |
喷雾 |
金银花 |
尺蠖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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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始盛期施药1次,依害虫危害程度,可重复施药,每季作物不超过3次,间隔7-10天。2、施药时,对作物叶片正反两面喷雾,水量充足,确保全株覆盖。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水稻上的安全采收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金银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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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噁二嗪类高效低毒杀虫剂,通过干扰钠离子通道导致害虫中毒,随即麻痹直至僵死。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活性,施药后害虫停止取食,对作物保护效果优越且耐雨水冲刷。对稻纵卷叶螟有较好防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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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为延缓害虫抗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交替使用。2、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4、 本品对鱼类有毒,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瓶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经口、经皮毒性低。按标签正确使用不会出现中毒症状。
不慎吸入,立即停止工作,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携标签就医。皮肤接触,用肥皂清水冲洗干净。若误服立即停止服用,请勿引吐,立即携标签就医。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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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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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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