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51851
登记证持有人: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吡虫·高氟氯
剂型:悬浮剂
毒性及其标识:
总有效成分含量: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氟氯氰菊酯5%     吡虫啉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甘蓝 蚜虫 7.5-1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于甘蓝蚜虫发生盛期兑水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勿用药。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
产品性能:
该产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与含氟的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的复配制剂,对甘蓝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2、本品对蜜蜂、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3、施药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和口罩等。施药时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并用清水漱口。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 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如药液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滑石粉吸干,再用肥皂清洗;如药液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运过程中注意防火,严防泄漏。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8-30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