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151694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噻唑膦 |
| 剂型:颗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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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唑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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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姜 |
根结线虫 |
1500-2000克/亩 |
撒施 |
| 番茄 |
根结线虫 |
1500-2000克/亩 |
土壤撒施 |
| 西瓜 |
根结线虫 |
1500-2000克/亩 |
土壤撒施 |
| 马铃薯 |
根结线虫 |
1500-2000克/亩 |
土壤撒施 |
| 黄瓜 |
根结线虫 |
1500-2000克/亩 |
土壤撒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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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间:定植前使用。为确保药效,应在施药后当天进行移栽。 2.正确使用方法:1)全面土壤混合施药(对防治线虫最有效),也可畦面施药及开沟施药。 2)将药剂均匀撒于土壤表面,再用旋耕机或手工工具将药剂和土壤充分混合。药剂和土壤混合深度需15-20厘米。每季最多施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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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为触杀性和内吸传导型杀线虫剂,用低剂量就能阻碍线虫的活动,防止线虫对植物根部的侵入。杀线虫效果不受土壤条件如湿度、酸碱度、温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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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施药前应将大块土壤打碎以保证药效。 2.播种后或移栽后使用易产生药害,务必在定植前施药。
3.使用方法不当,超量使用或土壤水份过多时容易引起药害,请严格按照标签规定剂量正确使用。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禁止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天敌赤眼蜂放飞区禁用。对蚕有毒,桑园蚕室附近禁用。
5.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工具。 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施药时要穿作业服,施药后要立即清洗手足脸并换下工作服。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引起中毒,饮水催吐后,立即送医院就诊,解毒剂为阿托品。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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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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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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