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51212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噻呋酰胺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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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呋酰胺24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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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水稻 |
纹枯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韭菜 |
白绢病 |
60-80毫升/亩 |
灌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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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纹枯病发生初期每亩兑水30—45公斤喷雾施药。2.韭菜白绢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灌根1次,每亩兑水300—600公斤。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韭菜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5.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韭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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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噻唑酰胺类杀菌剂,具有强内吸传导性和长持效性。噻呋酰胺是琥珀酸酯脱氢酶抑制剂,由于含氟,其在生化过程中其竞争力很强,一旦与底物或酶结合就不易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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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中等毒性,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不要污染水体,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急救: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翻开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及时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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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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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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