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51040
登记证持有人:新乡市莱恩坪安园林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吡蚜酮
剂型:水分散粒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水稻 稻飞虱 12-20克/亩 喷雾
绿豆 蚜虫 15-25克/亩 喷雾
芝麻 蚜虫 10-20克/亩 喷雾
观赏菊花 蚜虫 20-3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飞虱卵孵高峰或低龄若虫盛期施药最佳。2.防治观赏菊花蚜虫,按推荐剂量,用足够量的清水稀释,均匀喷雾,每季最多使用3次。3.防治绿豆蚜虫,在发生初期施药,兑水30—40公斤/亩,均匀喷雾。4.防治芝麻蚜虫,在发生初期施药,兑水45—50公斤/亩,均匀喷雾。5.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绿豆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芝麻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6.使用时要注意喷雾均匀周到,尤其对目标害虫的危害部位。7.预计大风或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8.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产品性能:
害虫接触药剂即产生口针阻塞效应,停止取食,丧失对植物的危害能力,并最终饥饿致死,而且此过程不可逆转。本品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观赏菊花、绿豆、芝麻蚜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喷洒完毕,喷雾器械应彻底清洗干净。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立即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干净。误服则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无特殊解毒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通风、阴凉、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及热源。运输时严防曝晒和雨淋。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6-14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