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50824 |
登记证持有人: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乙羧氟草醚 |
剂型:微乳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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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羧氟草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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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夏大豆田 |
阔叶杂草 |
30-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春大豆田 |
阔叶杂草 |
40-6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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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在大豆1—3片三出复叶期,杂草较小时,兑水30—50公斤,均匀喷雾。杂草过大除草效果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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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二苯醚类选择性除草剂,属苗后除草剂,可防除大豆田阔叶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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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每季最多使用一次。施药后,在高温或弱苗情况下,可能会出现灼伤斑,但2周内即可恢复,不影响产量。
2. 本品为触杀型除草剂,光照条件下效果好,应选择晴天用药,但气温超过30摄氏度时要在早晚用药为宜。药后大豆叶片有时会出现褐色锈斑,新生叶长出正常,对大豆生长无影响。
3. 施药时不能重喷或漏喷,严格按照说明书上的剂量使用,不得超量。
4.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繁殖区及天敌赤眼蜂放飞区禁止使用,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5.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如药液溅入眼内,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治疗。如药液溅到皮肤上,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如果误服,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雨存放,储存在远离火源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并加锁,不能与粮食、种子和饲料等同储同运。远离火源或热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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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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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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