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50733 |
登记证持有人: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阿维菌素 |
剂型:颗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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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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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山药 |
根结线虫 |
1500-2500克/亩 |
沟施 |
黄瓜 |
根结线虫 |
1500-1750克/亩 |
沟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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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初见黄瓜根结线虫为害期,山药播种前,用适量本品拌细土均匀沟施或穴施;2、田间用药时请避免药剂颗粒接触作物叶片,以防产生药害。 3、降雨天,请勿施药。4、本产品在黄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0天(仅限于露天栽培),黄瓜和山药上每季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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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生物源类根结线虫防治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用于防治黄瓜和山药根结线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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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施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剂洒出,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本品对鱼类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5、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6、孕期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立即携标签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如不慎经口摄入,在病人清醒状态下,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及家畜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密封,轻拿轻放。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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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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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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