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50707
登记证持有人:先正达南通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苯甲·嘧菌酯
剂型:悬浮剂
毒性及其标识:
总有效成分含量:325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200克/升     苯醚甲环唑125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大蒜 锈病 20-40毫升/亩 喷雾
炭疽病 40-60毫升/亩 喷雾
柑橘 炭疽病 1500-2000倍液 喷雾
桃树 炭疽病 1500-2500倍液 喷雾
桃树 褐斑穿孔病 1500-2000倍液 喷雾
梨树 黑星病 1500-2000倍液 喷雾
水稻 稻曲病 30-4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稻瘟病 30-5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纹枯病 20-30毫升/亩 喷雾
火龙果 溃疡病 1000-2000倍液 喷雾
芒果 炭疽病 1500-2000倍液 喷雾
花生 叶斑病 35-50毫升/亩 喷雾
荔枝树 炭疽病 1500-2000倍液 喷雾
葡萄 炭疽病 1500-2000倍液 喷雾
西瓜 炭疽病 30-50毫升/亩 喷雾
西瓜 蔓枯病 30-50毫升/亩 喷雾
豇豆 炭疽病 40-60毫升/亩 喷雾
辣椒 炭疽病 20-50毫升/亩 喷雾
香蕉 叶斑病 1500-2500倍液 喷雾
马铃薯 早疫病 30-50毫升/亩 喷雾
马铃薯 黑痣病 70-110毫升/亩 沟施喷洒种薯
使用技术要求:
1.避免与乳油类农药或助剂桶混使用。2.某些苹果树品种对本品敏感,切勿使用;对邻近苹果树的作物喷施时,应避免药剂雾滴飘移。3.大风天或预计药后1小时内降雨,或在极端温湿度条件下及作物长势很弱时,请勿使用本品。4.为保护作物产量免受病害损失,尽量于病害发生前或刚见零星病斑时开始用药。5.使用前需充分摇匀,按推荐剂量,兑水叶面均匀喷雾。根据天气条件和病情发展,间隔7—14天再用药。6.防治西瓜炭疽病和蔓枯病,用水量约30—45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7.防治香蕉叶斑病,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42天。8.防治辣椒炭疽病,用水量约30—45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7天。9.防治花生叶斑病,用水量约30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2次,安全间隔期20天。10.防治柑橘树炭疽病,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30天。11.防治葡萄炭疽病,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12.防治芒果树炭疽病,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21天。13.防治豇豆炭疽病,用水量约30—45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7天。14.防治姜炭疽病,用水量约30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15.防治桃树炭疽病,在桃树幼果期、桃树炭疽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喷雾施药,可施药3次,间隔10天左右。防治桃树褐斑穿孔病、炭疽病,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16.防治梨树黑星病,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17.防治水稻稻瘟病、纹枯病,用水量约30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2次,施药间隔7—10天。防治水稻稻曲病适宜于水稻破口前5—7天首次施药,可施药2次,间隔7—10天,用水量约45—60公斤/亩。在水稻上每季作物最多施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18.防治马铃薯黑痣病,沟施喷洒种薯,用水量约15—30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1次。19.防治大蒜锈病,用水量约30公斤/亩,每季最多施用2次,施药间隔10天,安全间隔期14天。20.防治马铃薯早疫病,可施药2—3次,间隔7—10天施药1次,用水量约45—50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21.防治荔枝树炭疽病,可施药3次,间隔7—10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21天。22.防治火龙果溃疡病,间隔7—10天施药1次,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用于西瓜蔓枯病和炭疽病,香蕉叶斑病、花生叶斑病、辣椒、姜、柑橘树、葡萄、芒果、豇豆等炭疽病,水稻稻瘟病、纹枯病、稻曲病,以及桃树褐斑穿孔病和炭疽病,梨黑星病,大蒜锈病,马铃薯黑痣病、早疫病,荔枝树炭疽病和火龙果溃疡病等。
注意事项:
1.嘧菌酯为FRAC第11组杀菌剂,苯醚甲环唑为FRAC第3组杀菌剂,为延缓抗性的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的杀菌剂轮换使用。2.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3.配药时,应戴丁腈橡胶手套、防护面罩,穿长袖衣、长裤和防护靴。4.喷药时,应穿长袖衣、长裤和防护靴;喷施高大的作物时,请佩戴宽边帽、防护面罩和丁腈橡胶手套。5.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并确保同普通衣物分开清洗。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7.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患者、身体有伤口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制造厂敬告用户: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储藏本品。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携带产品标签寻求医生诊治。被污染的衣物再次使用前需同普通衣服分开彻底清洗。3.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20分钟,如果戴有隐形眼镜,将其摘掉后再继续冲洗15—20分钟,然后尽快寻求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注意保暖和休息,立即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如果自口服2小时内,且口服剂量为致死剂量,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中毒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中毒控制中心咨询热线:4006505726。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加锁保存,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置于饮、食、饲料等其他容器中,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等混合储运。2.本品应储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3.储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避免产品变质。4.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勿将产品倒置,以免损坏包装。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4-20
重新核准日期: 202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