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50569
登记证持有人:南京南农农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阿维·甲虫肼
剂型:悬浮剂
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总有效成分含量: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2%     甲氧虫酰肼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水稻 二化螟 25-3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施药,全株均匀喷雾,如虫害发生情况严重可适当增加药剂使用量。 2.施药时间田间要有水层3-5厘米,药后并保水3-5天。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安全间隔期4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
产品性能:
本品属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对水稻二化螟具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见象形图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本品对家蚕、水生物有毒,蚕食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避免污染水塘等水体,避免在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 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如需业务和技术上支持,请即与本公司客服服务中心联系。如果您要将本产品用于出口农产品,请参照相应进口国的相关标准使用。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率呼吸加快,血压下降,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而死。不慎误食,应立即催吐,并送医院治疗;误食者应迅速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者,忌油类食物,禁酒。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大量清水清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露。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3-24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