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50471 |
登记证持有人:陕西恒田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噻虫嗪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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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嗪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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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天麻 |
蚜虫 |
3-5克/亩 |
喷雾 |
枸杞 |
蚜虫 |
4000-5000倍液 |
喷雾 |
水稻 |
稻飞虱 |
1.0-2.0克/亩 |
喷雾 |
豇豆 |
蓟马 |
7.5-10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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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稻飞虱低龄若虫始盛期施药,全株均匀喷雾,用水量40—60公斤/亩;用于豇豆蓟马时,在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初期施药,用水量40—60公斤/亩;在天麻蚜虫盛发期施药,用水量15—50公斤/亩;用于枸杞蚜虫时,在蚜虫发生初盛期全株均匀喷雾。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豇豆、天麻、枸杞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2.安全间隔期及施药次数:水稻28天,2次;豇豆3天,1次;天麻28天,1次;枸杞7天,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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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选择性抑制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进而阻断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传导,使害虫出现麻痹而致其死亡。具触杀、胃毒、内吸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天麻和枸杞蚜虫、豇豆蓟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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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不能与强酸、强碱性药剂混用。2.禁止药液及施药用水流入鱼类等水生生物养殖区等水体,禁止在河塘中清洗施药器械。蟹虾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期、作物花期、养蜂场所、天敌赤眼蜂放飞区禁用。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切勿将药液飘逸到桑树上。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3.使用时应穿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裸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勿接触本品。5.使用后的空瓶或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被污染时衣着,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皮肤、头发、指甲等。眼睛接触:若不慎溅入眼睑,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立即就医。如误食引起不适等中毒症状,没有专门解毒剂,请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严防潮湿和日晒,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避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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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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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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