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50363 |
登记证持有人:湖北蕲农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辛硫磷 |
剂型:颗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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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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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花生 |
地老虎 |
4200-4800克/亩 |
撒施 |
花生 |
蛴螬 |
4200-4800克/亩 |
撒施 |
花生 |
蝼蛄 |
4200-4800克/亩 |
撒施 |
花生 |
金针虫 |
4200-4800克/亩 |
撒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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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每季使用1次。2.在花生果针下扎期开沟施药一次后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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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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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制剂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以免分解失效。2.施药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施药时勿进食、饮水和吸烟,用药后要洗手脸等皮肤暴露部位,并及时更换衣物。3.施药期限间应注意避免鸟类接触药剂。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恶心、呕吐、胸闷、流涎、多汗等,工作时为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携标签送医就诊。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立即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标签送医就诊。可注射解磷定作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装卸时应轻搬轻放,防止破损渗漏。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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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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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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