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50341 |
登记证持有人:山西奇星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5克/亩 |
喷雾 |
石榴树 |
桃蛀螟 |
5000-7000倍液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应于甜菜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3龄前)使用,每亩兑水40—60公斤,应喷雾均匀,严重时间隔7天一次。于石榴桃蛀螟成虫产卵盛期及幼虫初孵期进行常规喷雾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石榴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4.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石榴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
|
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可有效渗入作物表皮组织。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石榴树桃蛀螟。
|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不得用于盛放农产品或其他食品,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为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建议饮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 |
核准日期:
2015-03-03
|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