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50119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省溧阳中南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茚虫威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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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茚虫威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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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杏树 |
梨小食心虫 |
4000-5000倍液 |
喷雾 |
枣树 |
桃小食心虫 |
4000-5000倍液 |
喷雾 |
桃树 |
小绿叶蝉 |
4000-5000倍液 |
喷雾 |
桃树 |
梨小食心虫 |
4000-5000倍液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甘薯 |
麦蛾 |
18-24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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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稻纵卷叶螟应于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使用,用水量40公斤/亩,喷雾时应均匀周到,叶面、叶背及心叶均需着药。2.防治桃树、杏树梨小食心虫应于产卵至卵孵高峰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100—120公斤/亩;防治枣树桃小食心虫应于卵孵高峰期至低龄幼虫高峰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100公斤/亩;防治桃树桃小绿叶蝉应于若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40公斤/亩;防治甘薯麦蛾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45—60公斤/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桃树、枣树、杏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甘薯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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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机理为阻断害虫神经细胞中的钠离子通道,导致靶标害虫协调差、麻痹,最终死亡。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桃树、杏树梨小食心虫;枣树桃小食心虫;桃树桃小绿叶蝉;甘薯麦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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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等水生生物有毒,对赤眼蜂有风险,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药械后的废液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避免对水体造成污染。2.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入: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粮食等混合储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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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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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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